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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编辑:曹曦 发布时间:2022-10-10 点击:

外国语学院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制作、评阅、分析与保管,全面提升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试卷命题的原则与要求

(一) 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2.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3.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命题要求

1.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2.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

3.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 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解题各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4.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5%以内。

5.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灵活性的、现代性的内容。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应占80%左右,属综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应占20%左右。

6.合成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7.每门课程必须拟定五套试卷。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 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 。五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10 分。

8.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答题纸上必须有密封装订线。

9.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两周内完成。主管教学领导和各系部主任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相关程序。

二、考试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 命题后的试卷,由各系部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考试中心确定一套试卷用于考试,另四套试卷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缓考或重修。备用试卷交外国语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保管。

(二)如命题教师为各系部负责人或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系或各系部主任审批处应由其他的各系部负责人或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三)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做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

(四)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三、考试试卷的制卷与密封

(一) 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并要求为打印稿。试卷要填写相关信息内容。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试卷必须打印清晰。

(二) 试卷由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按规定要求送往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制。

(三)将确定并按数量派单的试卷底稿送考试中心后,要求有试卷管理人员或出题教师监印。考试中心在试卷印刷时期,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学生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四)试卷印刷要用专门的纸张,印刷要规范,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五)试卷制作完成后,必须经外国语学院教学秘书对制成试卷的质量和完整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由印刷单位点数,并装袋、密封。

四、考试试卷的启用和装袋

( 一) 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5 分钟当众开启试卷密封袋,据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按当场考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进行密封后装袋,确保评阅试卷人员无法从试卷中获知考生基本信息。

(三)试卷密封装袋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交外国语学院有关人员或试卷主考教师。

五、考试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 评阅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1 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 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 2 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各系部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3.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4.阅卷结束后,各各系部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5.每门课程的总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二) 分析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

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与试卷一起交院里存档备查。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 1/4 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上交试卷和试卷分析报告后,学院定期组织教师对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进行综合评价,对命题的质量(试卷的覆盖面、题型、题量等) 和阅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

4.每学期初外国语学院配合教学评价中心做好试卷自查工作。

六、考试试卷保存的范围和方式

(一) 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 (二) 保存方式1.外国语学院教师承担课程试卷由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统一保管。2.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上交到院办公室。

3.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教学秘书应在本学期前 6 周内整理完前一学期的试卷,集中保存于指定的地点。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4.保存的试卷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5.按教学班进行的考试试卷分析应由任课教师交院里,并分学期、专业、年级集中存档。

6.建立试卷档案,试卷档案归档内容:目录、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试卷、考试考查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试卷丢失、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7.正常考试的补考试卷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 试卷的保存年限

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少于一年。

七、相关说明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修订日期:201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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